五結鄉農會會員子女清寒助學暨優秀獎學金申請辦法
一﹑目的:為協助本會會員清寒子女均有就學之機會,並獎勵其優秀子女繼續深造,
進而培養農村基層幹部,以期改進現實結構,而達農業推廣教育之功能。
二﹑本辦法分助學金與獎學金兩部份。
三﹑凡本會正會員入會滿六個月以上者之一位子女,現就讀於各公私立國民中學
(含)以上之學校,而具有以下資格者皆可申請。
(一)助學金部份:
1.德育【操行】成績八十分【甲等】以上。
2.鄉公所有案之低收入戶之子女。
3.家庭有特殊變故而有具體事實者,應附村長證明書。
(二)獎學金部份:
1.德育【操行】成績八十分【甲等】以上。
2.國中學生學年智育成績平均達八十八分以上者。
3.普通高中學生學年智育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者。
4.職業學校(包括專科)學生學年智育成績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者。
5.大學(含研究所)學生學年智育成績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者。
6.農業相關科系(包括高中及大學)學生學年智育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者。
四﹑申請要件:應檢具
(一)助學金部份:
1.德育【操行】證明書。
2.戶口名簿影本或學生與會員關係之證明文件。
3.學生證影本。
(二)獎學金部份:
1.全學年(上、下學期)成績單正本。
2.戶口名簿影本或學生與會員關係之證明文件。
3.學生證影本。
4.農會存摺影本。
五﹑獎助學金之名額及金額由委員會決定之。獎學金金額如下:
國中1000元,高中職2000元,大學2000元,助學金之發放金額為獎學金金額
再加1,000元;農業相關科系發放金額為高中獎金再加500元,大學再加1,000
元。
六﹑申請期間:109年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。
七﹑國中﹑高中凡繼續升學者可以三年級成績證明之,但發放之金額以國中﹑高中為
標準。
八﹑凡申請之會員子女經審查通過者,由本會將獎助學金直接撥存於各該帳戶內。
九﹑本辦法經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改亦同。